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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4日电(记者王海鹰)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日前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广大患者,在进行放射影像、核医学检查时,应注意做好防护措施,以免自身及周围人群受到不必要的辐射。
山东省卫生监督所的专家说,进行放射影像、核医学检查时,会产生电离辐射,电力辐射会对人体的敏感部位,如甲状腺、乳腺、性腺等造成损害;接受核医学检查后,患者体内往往仍存留放射性核素,如果不加控制防护的话,也会对周围接触的人群造成辐射损害。
专家指出,患者在进行核医学检查或治疗后,应严格按照医生的要求限制活动范围,以免给周围接触人群造成不必要的电离辐射。完成核医学检查或治疗后的患者体内放射性核素残留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方可解除活动限制,进入公共场合活动,但进入公共场合时,最好携带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
专家提醒说,一般来说,患者不要盲目要求进行放射影像和核医学检查。当患者准备进行放射影像、核医学检查时,一定要注意检查室门口的电离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若其他病人正进行检查时,请不要进入检查室;若正在进行检查的工作间没有关门,请远离检查室门口。当患者进行放射影像、核医学检查时,一定要对甲状腺、乳腺、性腺等敏感部位进行防护。
专家指出,有生育计划的妇女应控制下腹部的X线检查。怀孕期间最好不要进行放射影像、核医学检查,特别是怀孕8-15周时,非特殊需要,严禁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14岁及14岁以下的婴幼儿和少年儿童不得将核素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透视检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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